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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常见问题解答来了
 
发布日期:2023-05-15     来源:襄阳税务      浏览次数:762     字体:      

  自《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正式实施以来,襄阳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的税务备案流程不断简化,贸易投资不断实现自由化、便利化,逐步实现了“全天候”、“无纸化”、“零接触”、“跨区域”办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对公告实施以来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解答,现整理如下:


Q1 如何理解《补充公告》“首次付汇”含义?

  《补充公告》不改变原《公告》规定的备案金额标准,即未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单笔对外支付无需进行税务备案。基于同一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单笔支付首次超过等值5万美元时进行税务备案。

  《公告》施行前已经办理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在《公告》施行后,就同一笔合同需要继续对外支付的,适用《公告》第一条“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的规定,即在《公告》施行后,就同一笔合同需要继续对外支付的,无需再重复办理税务备案。


Q2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对外支付备案?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列外汇资金,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Q3 《补充公告》对于免予备案的范围有何新变化?

  

  根据原《公告》,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对外支付备案:

  (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二)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

  (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五)保险项下保费、保险金等相关费用;

  (六)从事运输或远洋渔业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

  (七)境内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团费以及代订、代办的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八)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集团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从我国取得的所得或收入,包括投资合营企业分得的利润和转让股份所得、在华财产(含房产)出租或转让收入以及贷款给我国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

  (九)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的外国政府(转)贷款(含外国政府混合(转)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下的利息。本项所称国际金融组织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欧洲投资银行等;

  (十)外汇指定银行或财务公司自身对外融资如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海外代付以及其他债务等项下的利息;

  (十一)我国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对外无偿捐赠援助资金;

  (十二)境内证券公司或登记结算公司向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支付其依法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息收入及有价证券卖出所得收益;

  (十三)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十四)境内机构和个人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退汇;

  (十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充公告》扩大了免予备案范围,下列事项无需再办理税务备案:

  (一)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

  (二)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Q4 《补充公告》“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付汇业务具体指什么?


  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是指《财政部关于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2〕410号)第五条列明的情形,即:驻外机构用汇、出国用汇、留学生用汇、外国专家用汇、国际组织会费用汇、救助与捐赠用汇、对外宣传用汇、股金与基金用汇、援外用汇、境外朝觐用汇及部门预算中确定的其他用汇项目。


Q5 备案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和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备案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和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1.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填报;2.从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报;3.在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报。


  如果备案人在异地,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备案。备案人填写《备案表》时,可按需要选择全国范围内的付汇银行。备案人完成备案后,即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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