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求对方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凭此单向主管税局申请办理抵扣。如不能提供可向对方税务局反映,要求其责成提供。同时也可通过税局票据查询系统进行网上查看开票信息是否有申报录入,再作下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