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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收取的纳税人水费可以采取差额征税吗?
发布日期:2019-11-19 来源:宜昌市企业纳税人服务协会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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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的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扳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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